韩寒VS百度 作家维权拉锯战首批案件今日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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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在以韩寒为首的众多中国知名作家与百度公司长达一年多的拉锯战中,第一批特别引人注目的案件1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下午,经过四个小时的激烈“对抗”,双方都坚持自己的意见,没有做出任何让步,都表示不会接受调解。法院说它将在另一天做出裁决。
去年3月15日,50多位作家联合发表了《百度中国作家3月15日之书》,言辞激烈,指责百度图书馆严重侵犯版权。随后,韩寒、李、等五位作家与卢金波、沈浩波等五家出版社联手,宣布在京成立“作家维权联盟”,以非营利组织的形式帮助签约作家维权。
在这场作家与网站的“战争”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0日审理了第一批案件,合议庭共同审理了韩寒的《少年如飞》、《1988:我要与世界对话》、《曾经在零度以下》等三本书的著作权案件。这次审判吸引了大量媒体的关注,小法庭里挤满了各种各样的“长枪短炮”。
原告韩寒是当代著名青年作家。2010年4月,他被《时代》杂志评选为“全球100名最具影响力人物”之一。他也是作家权利保护联盟的成员。原告创作了《像个男孩一样飞》等三本书,销量超过一百万册。百度文库是由被告北京百度网通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供用户上传、在线阅读和下载小说、文档、资料等文档。在网民上传文件后,被告将文件编辑成网络平台要求的格式,供用户在线阅读或下载付款。
中国新闻社的记者在法庭上看到,作家权利联盟的律师是王国华(引用、信息、评论)和贝志诚,而此前对此案保持低调的百度派出了四名代理人,两男两女,负责公司和三部涉案作品。当天,虽然韩寒和百度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没有到场,但双方代理人之间的“唇枪舌战”使现场弥漫着浓烈的烟味。
原告的代理人在诉讼中提到,2011年,韩寒发现许多网民将三件有版权的作品上传到百度文库,并为在百度文库注册的其他用户制作了几个免费付费或下载的文件。发现上述问题后,原告多次写信给被告,要求他停止侵权,但被告敷衍了事。到目前为止,百度文库中仍有大量侵犯原告版权的文件。
原告代理人指出,被告作为一个专业的文档共享平台,为了提高业务绩效和吸引用户注意力,增加了广告量。明知作品的著作权人是原告,但他并不审查网民上传的作品是否获得合法授权,而是直接对上传的作品进行编辑和处理,并向公众提供下载和阅读以获取经济利益,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的著作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侵害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再次发生;责令被告关闭百度图书馆;责令被告在百度网站首页向原告道歉7天;被告被责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6万余元。
对此,被告的代理人明确表示,百度公司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百度文库具有实质性的非侵权目的,仅提供信息存储空室服务。涉及的作品是网民上传的,百度没有修改,也没有通过涉及的作品获得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
此外,百度还以各种方式向网民宣传了法律法规要求的保护权利人的措施和步骤,并履行了充分提醒的义务。百度没有理由知道网民上传的作品是否侵权,也没有义务事先审查。同时,百度作为空机房的信息存储服务器,应该受到安全港原则的保护。
同时,被告代理人强调,百度公司在收到韩寒的投诉后,及时删除了投诉链接及相关作品,并将投诉作品纳入图书馆反盗版正版资源库。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尽力采取措施防止侵权作品上传,充分履行了空信息存储服务商的法律义务和即时义务。百度采取了各种措施防止作品侵权,如删除涉案案例和开发相应的检索系统,“在技术和能力范围内,争取一切可能的反盗版措施。”
在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终陈述过程中,代理人辩论的焦点大多涉及原告的通知是否明确具体,是否有明确的侵权证据环节;涉及的公证作品和出版物在字数和编排上有差异;被告删除侵权内容后,其他用户能否再次成功上传韩寒的作品;被告是否知道网民侵权并多次上传盗版;被告是否应承担识别上传作品是否侵权的义务等。
在庭审过程中,当法官要求原告的代理人明确起诉被告直接侵权或间接侵权时,原告的代理人最终认定被告对三本书的著作权的统一起诉构成间接侵权。
审判接近尾声时,主审法官例行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原告率先拒绝调解,明确表示他坚持最初的主张,被告后来表示他不接受,并坚持自己的答复。海淀法院说,它将在某一天决定案件的结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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