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下如何跨年度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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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的消息,今年6月宁波市政府制定并颁布的《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于9月1日起首先在市区实施。《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各类城乡居民纳入新型医疗保险体系。那么,实施后,如果有不同年份的人住院,我该怎么办?
跨年度住院治疗怎么样
2014年未参加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且已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手续的人员,从9月1日起享受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如果这些人在8月31日之前已登记住院,则在8月31日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应按原渠道结算。从9月1日起,凭我的《宁波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记录》(含社会保障卡)或《宁波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历》(,
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其全年连续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照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和相应人员类别结算。例如,被保险人于2015年8月23日住院,2015年9月3日出院,住院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用均计入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过渡性医疗保险年度。
跨年度住院可以选择在8月底前结算费用
如果2014年医疗保险年度(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参保的原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累计金额较高,需要跨年度连续住院,为避免占用下一年度累计住院金额,个人可自愿选择在8月31日前结清以前的医疗费用。但是,为了提醒参保人员,建议根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差异以及个人医疗费用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在8月31日前结清以前的医疗费用。
特别提醒:犯罪分子不应被利用机会诈骗所愚弄
近年来,每当我们在我市宣传医疗保险政策时,社会上就会出现各种形式的电话诈骗。说谎者以泄露医疗保险卡数据、停止使用欠款、透支账户、接受医疗保险补贴、合并医疗保险卡和社会保障卡账户为借口进行欺诈。特别是最近,犯罪分子利用换号软件将主叫号码显示为0574-12333,诱骗被保险人逐步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和密码,并将银行卡资金转移到所谓的“安全账户”,造成部分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不要相信来自未知来源的电话和短信,不要泄露个人信息,甚至不要汇款或转账给他人。如果医疗保险卡(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使用,参保人员可以咨询最近的医疗保险机构或拨打人类社会保障电话咨询热线12333。
标题:宁波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下如何跨年度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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