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式侵权”重挫创新动力
本篇文章1212字,读完约3分钟
在作家和网民的质疑声中,百度公司清理了图书馆的文件。不幸的是,许多涉嫌侵权的作品仍然藏在百度的每个角落。在互联网上,百度图书馆远不是唯一涉嫌侵权的图书馆。文学艺术创作中的百度式侵权不仅侵犯了作者的版权,也挫伤了创新的动力,这是有害的,值得警惕。如何真正实施监督是值得思考的。
看看这些例子:这是奇典拥有版权的魔幻小说《星星与变化》,目前隐藏在百度图书馆的“幼儿教育小学”版块;最近,网络流行小说《吞星空》在3月31日被上传到百度图书馆;这是17k网站的版权作品,“猎杀恶魔的注意事项”,在百度贴吧逐章发布,供免费阅读...事实上,百度图书馆远非网络侵权嫌疑人,仍有许多网站提供各种视频、音乐和文学作品的免费阅读和下载,有些甚至直接利用他人的劳动成果进行销售和牟利。
网站管理者对明显的侵权行为视而不见是不负责任的。所谓的“自由和共享”的网络文化只不过是一个无法令人信服的借口。网络文化的共享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尊重劳动价值,规范自己的行为。违反社会道德的网络行为也会受到公众的谴责,违反法律的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永远不要低估网络侵权和盗版的严重后果。从表面上看,读者可以免费阅读一章侵权复制品,这只会让作者损失几分在线阅读收入,这似乎是无害的。然而,在短视的“自由”背后,整个社会将付出长期的沉重代价,即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将不断受到侵害,文学艺术创作的力量将被耗尽,这将影响法治国家和廉政社会的建设进程。不会有赢家,所有人都会成为受害者。
中国致力于推动文学艺术的大发展大繁荣。目前,网络电子文学作品市场方兴未艾,有分析师认为,仅手机阅读的市场规模在两年内就将超过60亿元。这个新的文化市场正处于规范秩序和加强监管的关键时期。只有认真关心文艺创作者的积极性,维护他们合理合法的收入,探索一种规范互利的网络版权保护模式,才能引导文艺市场的健康发展。否则,文学艺术的伟大发展和繁荣将是不可能的。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但侵权和盗版行为仍然屡禁不止,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形成了一种“倒挂”的局面,部分版权人别无选择,只能放弃维权;第二,互联网发展迅速,一些参与者的法律意识仍然不足。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肆意侵权网站的监管,增加其违法成本,为合法权益保护提供便捷的渠道。同时,要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网络参与者的法律意识,使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公众的自觉行为。
令人欣慰的是,国家正在加大打击侵权和盗版的力度。自2010年以来,国家发起了一个“双”专项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截至今年3月初,国家质检系统已对8万家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查获了价值3.7亿元的非法产品,表明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和决心。只要相关部门负责,全社会积极参与,舆论正确引导,维护文学艺术作品版权的“硬仗”将会持续,而“百度式侵权”现象将会因缺乏生存土壤而越来越少。
标题:“百度式侵权”重挫创新动力
地址:http://www.n4ti.com/nbzx/9825.html
免责声明:宁波晚报为您24小时滚动报道宁波新闻,宁波资讯,宁波时事等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宁波晚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