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等八部委将在网游业实施家长监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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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文化部等八部委昨日(1月31日)宣布,从2011年3月1日起,“家长监护工程”将在网络游戏行业全面实施。
此前,2010年2月,部分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试点启动了“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管工程”,公布了专项电话号码,开通了网上受理渠道等受理方式,并为家长提供了管理未成年人游戏行为的具体措施。
通知全文如下:
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印发《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2011]6号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文化厅(局)、文明办、教育厅(教委)、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卫生厅(局)、共青团委员会、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了加强网络游戏的综合管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文化部的指导下,2010年2月,部分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启动了“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以下简称“家长监护工程”)。各业务单位设立“家长监护工程”服务页面,公布专线电话,开通网上受理渠道等受理方式,为家长提供管理未成年人游戏行为的具体措施。项目实施以来,对有效解决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社会的欢迎。
为了进一步扩大“家长监护工程”的覆盖面,巩固和深化企业与社会、家长与未成年人的互动机制,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从2011年3月1日起在网络游戏行业实施“家长监护工程”。现将《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家长监管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加强合作,落实“家长监督工程”的监督责任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合作,落实“家长监管工程”的监管责任,加强对网络游戏中未成年人的保护。
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履行网络游戏主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按要求做好实施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并对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文明办要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营造有利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良好社会氛围。
教育、卫生、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应相互配合,开展未成年人特别是学生和家长的心理健康咨询,引导未成年人科学使用互联网,通过“家长监督工程”帮助家长提高网络干预能力,从预防控制未成年人不正当使用互联网。
通信管理部门应配合文化部门和其他部门,对相关部门认定为“家长监督工程”实施不力的网站,应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公安机关应配合核实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身份关系,确保在不损害网络游戏用户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解决实际问题。
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帮扶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健康上网的引导,对沉迷网络的未成年人进行结对帮扶。
二、加强监管,提高“亲权监管工程”实施的有效性
为提高实施效果,文化行政部门将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开展“家长监督工程”的培训和考核;调查和评估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家长监督工程”的实施情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对“家长监督工程”进行监督,继续发挥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良好作用,认真处理家长和用户举报,做到举报必查,调查结果及时反馈。对实施“监控工程”不力且产生不良影响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我特此通知你。
附件:1 .“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方案
2.未成年人健康参与网络游戏的提示
文化部、教育部和中央文明办教育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
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2011年1月15日
标题:文化部等八部委将在网游业实施家长监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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