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告赢百度 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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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今晨通知,韩寒等作家起诉百度侵权并一审胜诉后,上诉期间双方均未上诉,判决于昨日生效。
韩寒、郝群(笔名:慕容)和韩(笔名:何马)诉百度侵犯著作权。海淀法院对14起版权纠纷进行了集中判决,一审判决判给百度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7.3万元,但未能支持韩寒等作家关闭百度文库并道歉的诉讼请求。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确认百度文库是空.的一个信息存储室根据信息存储空服务商免除赔偿责任的“避风港原则”,法院对百度图书馆上传韩寒、郝群等作家的畅销作品,向其他网络用户提供在线浏览和下载的行为进行了分析论证,认定其存在主观过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同时,法院认为百度公司在百度文库中传播韩的藏文密码(2-7,10)没有过错,在及时删除侵权文件后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韩寒、郝群、韩赔偿总额17.3万元,驳回韩在其余七个案件中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确认了百度公司为阻止百度图书馆侵权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启用反盗版系统。
然而,法院也指出,百度公司未能实现百度文库资源丰富性与停止侵权之间的基本同步,其运营中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未能有效保护版权所有者的权利。
据了解,包括韩寒在内的作家联盟起诉苹果侵犯从苹果网上商店下载的作品,此案最近在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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