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于9月份开始在市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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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人民社会保障局消息,宁波市政府于2015年6月制定并颁布了《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各类城乡居民将纳入新型医疗保险体系。该办法将于9月1日起在宁波市区正式实施,从9月1日起,60.3万名已提前办理参保手续的参保人员将享受新的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第一类是各类居民
指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的6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和18岁以上城乡居民(以下简称成年居民)。
第二类是各种各样的学生
城镇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普通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注册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各大专院校(包括技师学院)和城市地区科研机构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本市户籍在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未在本市登记的其他未成年人。
2015年12月31日是计算各类人员年龄的基准日期。
策略整合时间
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是自然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于新旧政策的年度差异,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两步并入新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体系。从今年9月1日起,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不再实行,并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从明年1月1日起,原城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不再实施,并将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体系。
享受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符合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发生在参保人就医时,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分为六类:门诊治疗(含急诊)、住院治疗(急诊住院观察和家庭病床参照住院治疗享受)、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异地就医、院外检查(治疗)治疗、大病保险补贴治疗。此外,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育龄妇女也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固定补贴。
由于年度差异,为确保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平稳过渡,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过渡期。过渡性医疗保险待遇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年计算,医疗费用起付线和医疗费用封顶线按年度标准执行。
特别提醒
不要被抓住机会进行诈骗的罪犯所愚弄
近年来,每当我们在我市宣传医疗保险政策时,社会上就会出现各种形式的电话诈骗。说谎者以泄露医疗保险卡数据、停止使用欠款、透支账户、接受医疗保险补贴、合并医疗保险卡和社会保障卡账户为借口进行欺诈。特别是最近,犯罪分子利用换号软件将主叫号码显示为0574-12333,诱骗被保险人逐步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和密码,并将银行卡资金转移到所谓的“安全账户”,造成部分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不要相信来自未知来源的电话和短信,不要泄露个人信息,甚至不要汇款或转账给他人。如果医疗保险卡(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使用,参保人员可以咨询最近的医疗保险机构或拨打人类社会保障电话咨询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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