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恶”不仅仅属于互联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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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恶也能赚钱”,这是谷歌十大信条中的第六条,据说在谷歌成立的第二年就被确立为其企业价值观的基石之一,并且在10年内从一个小网站迅速成长为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互联网公司。 仔细研究“不作恶”的含义,就会发现它意味着企业的三重责任。首先,企业不能违法;第二,企业不能违反基本的商业规则;第三,企业应该有高度的道德自律,或“公共道德”。只有承担了这三项责任,才能称之为“不作恶”。然而,中国目前的情况是,大多数企业遵守现行法律是有益的,违反商业规则是常见的,更不用说“道德自律”了。 谷歌“不作恶”的信条有其特定的环境——新兴的互联网领域存在着广泛的法律灰色地带,商业规则尚未形成,因此互联网企业更容易“作恶”。此时,“不作恶”的道德自律尤为重要。然而,在国外传统商业领域,却缺乏对作恶空.的想象 从这个角度来看,在中国宣传“不作恶”的信条比在美国更有意义,因为不仅中国的互联网企业容易作恶,而且传统企业作恶的“想象空小时”可能更大。当许多传统企业甚至不能遵守基本的商业规则和法律时,指责腾讯“垄断”、淘宝“卖假货”、百度“广告竞价排名”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当温总理甚至指责食品市场“诚信缺失和道德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时,“不要作恶”不能仅仅是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口号。 显然,在中国建立“不作恶”的信条比在国外要困难得多。在国外,不作恶可能更有利可图,但在中国,市场经济的诚信缺失和道德滑坡使许多企业陷入了“不作恶,不赚钱”的尴尬境地。在市场上,如果不法企业可以通过低价出售“地沟油”和“染馒头”安全赚钱,守法企业只能被市场逆向淘汰或被迫与他人串通。结果,甚至一些在国外没有作恶的公司也开始在中国作恶,比如沃尔玛、家乐福的欺诈丑闻和西门子的贿赂丑闻。 由于资本的逐利本质,谷歌不作恶的商业哲学思想多少有些虚伪,空的观点普遍而矛盾。然而,作为一个公共口号,它在今天的中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让无恶不作的企业生存和赚钱,如何让企业更有道德,是中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和道德力量的提高,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强国和受尊敬的国家。要把法治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道德企业和道德个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违法乱纪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唾弃。
标题:“不作恶”不仅仅属于互联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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