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人“小虫”起诉14家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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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严飞)记者认为,雅虎、新浪、搜狐等14家知名网站上发表的文章在很多地方都不准确,给个人名誉造成了损害。近日,著名音乐人“Bug”(陈焕昌)向朝阳法院起诉14家知名网站侵犯名誉权,要求各网站在显著位置发表道歉声明,各网站共同赔偿名誉权损害5万元。
在起诉书中,陈焕昌称,今年1月26日,14个网站发表了“乐迷被曝光诈骗自付费歌手18万元”的文章,其中许多描述严重失实,给他的声誉造成了很大损害。
据陈焕昌称,有14家网站未能履行其合理的审查和核实责任,这导致了对报告的严重失实陈述,并损害了它们的声誉。
标题:音乐人“小虫”起诉14家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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