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设冷静期引热议 百姓应有权利选择期限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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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网北京3月8日电据经济之声“超光财经观察”报道,商务部6日结束征求意见,鼓励网上交易设立冷静期制度。在此期间,消费者可以取消订单。是否应该设置冷却期?多长时间合适?为什么买家热烈欢迎,但卖家感到有点冷?鼓励而不是强迫,卖家会自愿执行吗?
《经济之声》特约观察员、资深电信营销和战略咨询专家王煜全发表以下评论。
主持人:你在网上购物时有没有冲动过?你赞成设立一个冷静期吗?
王煜全:它仍然应该被建立。的确,网上购物现在非常流行,而且有大量的网上购物者。电子商务网站,包括第三方平台,经常使用各种促销手段来吸引买家。在这种情况下,买家突然看到一个诱惑,很有可能点击购买。
主持人:我们在这个咨询稿中没有看到设定冷静期的具体细节。现在,大家最关心的是冷静期应该设定多长时间,因为通常的做法是,可以直接取消订单的网站通常会设定发货前的时间,但不确定下单后发货需要多长时间,所以你认为什么时间更合适?
王煜全:说实话,我认为用户应该有选择。因为有些用户对产品的需求不是很迫切,所以他可以选择有两天的冷静期,你可以再把货交给我;有些用户可能急于明天收到货,所以他们可以放弃冷静期,所以我认为这个权利应该给消费者,但消费者有权放弃。
主持人:现在有些法人说有一些法律法规似乎可以提供参考。例如,根据《直销管理条例》,消费者可以在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天内凭发票或销售凭证换货退货。你认为这种说法有什么参考意义吗?
王煜全: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为直销确实与这种情况有一些共同之处,这涉及到分销问题。但是网上购物也有一些其他的特点。例如,下订单后,如果卖方已经交货,谁将负责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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