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省考试报名流程一览表(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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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省考试报名流程一览表(附时间)
注册和资格考试:
参赛作品:gwy.zjks/zjgwy/website/queryMore.htm
注册时间:2019年12月19日9:00-12月25日17: 00。
初始资格考试时间:2019年12月19日9:00-12月28日17: 00。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承诺书,根据工作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我最近通过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
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中,考生可以选择比例小于1:8或大于1:80的职位。每个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申请人选择合格的岗位进行注册后,招聘机构和单位将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预审。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员不再申请其他职位;不合格者可在注册时间内重新注册,并接受资格预审。
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试系统中登记其身份和残疾证明信息后,市残疾人联合会将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和确认。通过考试和确认后,注册您的个人信息,并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注册。具体资格在浙江人事考试网的残疾公务员考试系统中公布。
付款确认:
时间:2019年12月29日9:00-12月31日17: 00。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确认网上支付并查询是否完成。未能按时缴纳费用将被视为放弃注册。申请残疾人特殊岗位的人员免缴考试费。
下载并打印入场券:
时间:2020年2月20日9:00-2月23日17: 00。
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的笔试时间是2020年2月23日。每个科目的满分是100分。具体来说:
1.如申请宁波市政府职位,考试类别全面,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卷一)
下午:14: 00-16: 30《申报》(卷一)
2.如申请在区县(市)以下机关、单位、监狱、公安机关执法服务岗位,考试类别为基层,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下册)
下午:14: 00-16: 30《申报》(下册)
3.如申请乡(街道)机关优秀村干部“二级岗位”,考核类别为优秀村干部,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职业能力考试(第三卷)
下午:14: 00-16: 3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服务岗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的笔试外,还必须参加公共安全专业科目的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2月22日14: 00至16: 00。考试地点在宁波市或其管辖的县(市)。申请残疾人特殊岗位的人员可以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和地点请参考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聘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添加分数,并将合格分数划入总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是两个科目的原始成绩之和(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服务岗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请,公安专业学科考试成绩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对于申请现任“两委”优秀村干部(包括“一岗”、“二岗”)的,笔试总分将增加10分。
笔试科目按规定同卷筛选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岗位的笔试成绩。
确定体能(技术)能力评估和面试对象:
招聘机构和单位根据每个招聘岗位的笔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规定比例,确定合格人员的身体(技术)能力评价和面试对象。
1.市政府机关、单位招聘计划中2人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招聘计划中3人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各级助理法官和助理检察官的职务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构面向优秀村干部(包括“一岗”、“二岗”)和优秀社区干部,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市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的人民警察岗位按1:4确定体能评价对象(包括招聘计划3个以上岗位按1:3确定)。体能评估后,招聘机构将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面试者(其中,招聘计划中超过3名候选人的职位将按照1:2的比例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招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参照上述人民警察岗位比例和方法确定军事技能考核对象和面试对象。
以上1、2项出现低于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人数确定。
3、各区县(市)以下机关和单位的其他岗位确定的体能评价比例和面试对象由当地公布。
资格审查:
在面试或身体(技术)能力评估前,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招聘机构和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将参加物理(技术)评估或面试。
对于2020年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所需文件为: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出具的《全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省外高校可举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簿页,市外学生不需要)、身份证、学生证等申请职位所需的证件(证件)。如因学校或单位签字盖章等原因不能提供聘用协议,我将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资格复试所需证件和材料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簿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申请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生应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海外学历和学位证书;受委托学生(定向学生)必须提供受委托培训单位同意申请考试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所在服务区县(市)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2年、考试合格的证明,以及是否在职。
报考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以及报考乡(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申请各级助理法官和助理检察官职位的人员必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甲级证书;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提供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9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书。
如果证书(证)不完整,提供的证书(证)不符合参加考试的资格条件,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则不能参加面试或物理(技术)考核。
身体(技术)能力评估:
体能评价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机构实施。体能评价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和司法行政系统的人民警察岗位的资格审查和体能评估同时进行。
军事技能评估由省公务员厅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
军事技能鉴定项目和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街道)机关聘用的专职人员和武装干部军事技能鉴定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总分低于18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
采访:
面试由市公务员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纳入体检和调查对象。如果被采访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采访,将被视为放弃采访。
确定体检和调查对象:
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的总分将被合并计算出总分。总分的计算公式为:
总分=笔试总分÷2×40%+面试分数×60%
申请公安机关执法服务岗位人员总分的计算公式为:
总分=总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果总分相等,那些笔试成绩高的将排在第一位,而那些笔试成绩高的将排在第一位,下同。
全市所有招聘岗位的体检和调查对象均按招聘计划中的1:1比例确定,从高到低依次为合格的应聘者。不足的比例根据实际人数确定。考官的总分、体检对象和调查对象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和指定网站上公布。
体检和调查:
市级招聘机构和单位的体检和检查工作由市公务员部门组织,由招聘机构和单位实施;县乡招聘机构的体检和检查工作,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机构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改〈公务员考试通用标准〉的通知(试行)》、《公务员考试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65号)等文件执行。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那些没有通过体检的人不能入围调查。
检查按照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执行;对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申请人民警察职务人员的调查,按照《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调查暂行办法》(宫哲同知[2016]12号)执行。
对乡镇(街道)机构申请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调查,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13〕2号)执行。如有必要,可采用民主评价、调查预告和经济责任审计。
检查期限一般不超过60天,从公布检查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调查的结论可以分为“合格”或“不适合担任公务员”。相关人员在公示入围调查名单后、办理录用登记手续前放弃任职资格的,应当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实施体格检查前,国家或浙江省颁布的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调查结果仅用作招聘是否被接受的依据。
宣传和就业:
招聘机构和单位根据考试结果、体检结果和调查,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和指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县(市)以下政府机关录用的大学生“村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地方公务员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的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岗位公示。公示期满后,经调查没有反映或者反映有不影响就业的问题的,招聘机构和单位应当办理就业审批手续。那些反映有影响的就业问题并找到证据的人将不会被雇用;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的,可以暂停聘用,待查明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果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招聘机构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其他材料,将取消其就业资格。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或逾期不报到的,其录用资格将被取消,2年内不得申请浙江省公务员录用。
补充规定:
1.如果申请人在资格审查开始前48小时内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相关职位将不予填补。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面试(体能和技能评估),相关职位不予填补。
2、物理(技术)评价对象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不再补足。
3.如果入围的面试者放弃面试资格,相关职位将不予填补。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认定不适合公务员录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参加考试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其他材料,并在招聘机构和单位报市公务员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就业资格的。 根据该职位面试的合格人员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对他们进行补充。
5.自各招聘机构和单位集中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起(以申请发布之日为准),如果拟录用的职位因某种原因为空空缺,则不予录用。
6.宁波市公务员录用公告于次年发布,如未公示,将不再执行。
7、替补人员名单由浙江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和指定网站公布。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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