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名男子私自排放液氨,被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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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舟山市一位名叫王(音译)的废物回收者在同一天购买了6罐,发现其中3罐含有过量液氨。然而,王在利益的驱使下,以卖罐换钱的方式尽快处理掉液氨,并开车到盐仓私下排放液氨。周围的人闻到刺鼻的气味后向警方报案。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警方以非法处置危险物品罪逮捕王,判处行政拘留5天。
液氨的危险
液氨是一种无色有毒气体,有刺激性气味,极易溶于水。水溶液是碱性的,容易液化。通常,液氨可以用作制冷剂,与液氨接触会导致严重冻伤。氨气的爆炸极限为15.7 ~ 27.4%,其火灾危险性属于乙级。液氨是液氨,在适当的压力下从氨液化成液氨。它通常储存在钢瓶或储存罐里。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防止泄漏和爆炸事故。因此,当氨气与空气体或氧气混合时,将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且当存储容器被加热时,爆炸是非常可能的。氨气可侵入潮湿的皮肤、粘膜和眼睛,并可引起严重咳嗽、支气管痉挛、急性肺水肿,甚至失明和窒息。
液氨泄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1.2013年8月31日11点,上海宝山区凤翔路冷库发生液氨泄漏。截至2013年9月1日,已有15人死亡。
据调查,有关部门初步认定,“8·31”重大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公司生产车间液氨管道系统的管帽脱落,造成液氨泄漏,造成企业操作人员伤亡。目前,事故调查组已经对工厂建设、设备安装、日常监督等进行了调查。,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技术鉴定。
2.2013年6月3日凌晨,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火灾。截至2013年6月10日,共有121人在火灾中丧生,76人受伤。
据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宝源丰公司主厂房部分电气线路短路点燃了周围的可燃物质,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管理原因有:宝源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地方消防部门安全监督管理不力,建设部门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不到位,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受伤致死的原因包括烧伤、氨中毒等。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氨中毒引起的呼吸道水肿。
轻度吸入氨中毒表现为鼻炎、咽炎、气管炎和支气管炎。重度吸入中毒可导致喉水肿、声门狭窄和呼吸粘膜脱落,从而导致气管阻塞和窒息。吸入高浓度可直接影响肺毛细血管通透性并导致肺水肿。
王为什么被行政拘留5天?
国家有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国家规定,制造、经营、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和处置爆炸、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液氨是一种爆炸性、毒性和腐蚀性的危险物质。王私放液氨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但情节较轻,因此被判处5天行政拘留。
标题:浙江一名男子私自排放液氨,被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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