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丨别必亮代表:制定“全媒体运营法”加强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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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出版集团副总编辑别必亮
制定“全媒体运营法”加强版权保护
随着传播形式多样化、传播主体复杂化,知识产权侵权手段越发多样化、隐蔽化。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出版集团副总编辑别必亮向全国两会提交建议,希望通过制定“全媒体运营法”加强版权保护。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别必亮代表认为,立足“四全媒体”(即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大背景,促进媒体融合健康发展,对“十四五”时期发展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实现文化强国战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媒体融合发展环境下,由于传播形式多样化、传播主体复杂化,知识产权侵权呈现方式多样化、手段技术化、隐蔽化、主体复杂化的特征。“侵权行为取证难、维权成本高,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了新挑战。”别必亮代表说,普通大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在便捷的新媒体传播方式及人人都是媒体参与者的背景下,媒体内容的传播容易遭遇知识产权陷阱,或者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自己成为受害者。为此,他建议尽快制定“全媒体运营法”。
别必亮代表认为,全媒体运营法应当明确划分不同媒体主体在参与媒体活动时的法律责任与权利。要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媒体使用的普法宣传,力求所有媒体参与者均知法,进而守法,维护全媒体的良性发展。
他还建议借力技术手段加强版权保护,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确权存证、溯源监测、取证维权能力;进一步完善惩罚性赔偿机制,明确、细化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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