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将从9月30日起取消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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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30日起,全市“农业”和“非农业”账户将统一登记为居民账户。9月22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户籍改革相关工作,标志着我市将结束城乡二元户籍,正式进入城乡户籍制度新时代。
户口迁移政策将根据六个区县(市)进行调整。
在城市的六个区一级,根据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赁)的人、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引进人才、投资者、有突出贡献的人、有亲属的人和区域内的人的类别,确定了具体的定居标准,如放宽居住条件、就业类型、教育背景(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级、居住年限和参加城市社会保险的年限。
符合条件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共同居住的,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逐步实现镇海、鄞州、北仑、海曙、江东、江北户籍与移民管理的一体化。
同时,实施流动人口积分结算办法,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为主要指标,合理设定积分分值,建立按积分结算制度,重点解决长期在市、就业能力强、能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的人员的结算问题。
在县(市)一级,将完全停止实施积分结算制度,并在合法稳定住宅的基本条件下完全放开结算限制。
今后,户籍的性质将不再被标明。
现有的户口簿不需要统一更换,但如果群众主动申请,就应该更换。
支持建立与城乡统一户籍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土地和人口制度。
完善居住证制度
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扩大公共服务范围,逐步实现从登记人口到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在北仑区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全员登记、依法许可、凭证服务、定量供应”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建立积分制管理服务方式。
流动人口带来了两大好处
首先,根据我们自己的意愿在我们的城市定居更容易。户籍改革后,全市将全面放开县(市)、镇(街道)的定居限制,全市六个区均可申请整体定居。
第二,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此次户籍改革将全面实施新的居住证制度。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和连续学习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新版《浙江省居住证》。
标题:宁波将从9月30日起取消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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