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在低温天有这些保证。过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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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今年冬天会有极端天气,那么宁波会有低温津贴吗?
早在2015年,宁波就颁布了《宁波市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详细列举了特殊天气下劳动者可以享受的保护。特殊天气是指高温、低温、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强对流、空气污染严重等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天气。
如遇低温、大雨、大雪、道路结冰等特殊天气,雇主应尽量避免安排工人在室外工作,并及时通知在室外工作或居住在简易工棚等危险区域的工人尽快疏散到安全的地方。此外,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经期和孕期从事0℃以下的室外工作和室温5℃以下的工作场所工作。
同时,哺乳女工可以根据自己的体力选择是否在前款规定的工作环境中工作,雇主不得强迫她们这样做。虽然措施中没有“低温津贴”的规定,但从“避免户外就业”方面保证工人。
《办法》还规定,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特殊天气劳动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也就是说,当工人发现他们的上述相关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可以向安全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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