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不良行为将从下个月起列入你在宁波的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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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将被“记录”在信用档案中
根据《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收集目录(2016年版)》,自2017年1月起,如果个人和企业在公共事业领域有以下不诚信行为,相关信息将纳入个人或企业信用档案:
不良信用记录的详细说明
未支付的水、电、煤气和通讯费有过渡期吗?
未支付的水、电、煤气和通讯费的信息将有3个月的过渡期。对于2017年4月1日前仍拖欠水、电、气、通讯费且已补缴滞纳金的个人和企业,相关信息不纳入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拖欠租金的房客的不良信用记录由谁负责?
发展和改革部门说,房东作为签订水、电、气合同的一方,将把出租房屋的水、电、气欠款记录在房东的信用档案中。
3不良信用记录的期限是多长?
个人和企业的水、电、气欠费信息、通信费欠费信息、地铁车票逃费信息、图书馆借书逾期信息的记录期限为自欠费和滞纳金缴纳之日起3年;停车费信息的记录期限为自缴纳罚款之日起5年。如果超过记录周期,信用记录将不会显示在信用报告中。如果不支付相关费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长期记录。
标题:这些不良行为将从下个月起列入你在宁波的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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