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宁波市的烟花爆竹将燃放1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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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的声音离开了旧的一年,全家人欢天喜地迎接春节。随着春节的临近,宁波也将迎来一个烟花爆竹集中的时期。
今年,中心城区将于2017年1月25日至2月12日(农历12月28日至1月16日)燃放烟花爆竹,共19天,可燃放天数与去年相同。有限释放区基本覆盖了宁波市的整个建成区。
禁止在区域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慈城古镇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具体范围:东临慈城镇东城河,西临慈城镇秦丰村,紧邻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边界,南临甬渝线,北临慈城镇环湖路。
宁波丽舍国际机场跑道两端长2公里,两边长1公里。具体范围:海曙区谷林镇鱼枷村、石家村、鹅颈村、卢水岗村、代家村;海曙区石齐街里舍村、王家村、后仓村和黄爱村。
宁波纺织城市场周边相关区域。具体范围:三江超市、竹木市场、梁家村、建设银行区梁家路东侧;34省道纺织城段北侧南侧;西至塘西中路南段,东至石齐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建明医院),西至塘西中路纺织城段(至贸易路口);上茂路和袁东方社区两侧北侧。
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和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域;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和养老院;山地、森林等重点防火区域;商品交易市场。
限制销售和烟火区域
1.海曙区一部分。具体范围:机场路以东,连接江北和鄞州区。
2.鄞州区的一些地区。具体范围:鄞州大道以北,福清南路以西,奉化河、邕江以东,与高新区相连。
3.江北区的一部分。具体范围:马忠、文教、白沙、空浦、甬江街;乔庄街部分:北至原北站货运线,南至姚江,西至江北大道,东至丽江东路丽池渡段。
4.高新区行政区。
限制燃放区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1、2017年1月25日至2月12日(12月28日至农历正月),宁波市区限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在烟花爆竹允许销售或燃放期间,当遇到空重气体污染时,市环保和气象部门发布橙色和红色警告,禁止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
2批发单位向季节性零售点发放烟花爆竹的起始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农历12月25日),不允许提前发货。季节性零售经营期满后,批发单位应于2017年2月15日(第一个月的19日)将剩余烟花爆竹统一回收或留在负责配送的季节性零售网点。
烟花爆竹的主要危害是什么?
首先,很容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燃放烟花爆竹导致手臂、面部或眼睛受伤的事故时有发生,有些甚至导致死亡。
第二,很容易引起火灾。每个人都很清楚这一点。
第三,它也会污染环境。例如,燃放鞭炮时,最大噪音分贝可达140分贝。此外,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气体和灰尘也会污染大气。
主动权
同时,该倡议呼吁公众尽可能选择新的、安全的节日方式,如电子鞭炮、节日音乐和鲜花,以增加节日气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摆放“开炮”、“开炮”、“闭炮”、“竣工炮”;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做到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标题:春节期间,宁波市的烟花爆竹将燃放1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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