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邓玉娇案经历37天始末:当地政府陷入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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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事件,法律上是普通的刑事事件,但为什么短短几天就发展成了全国的公共事件,一直持续到现在?
公安局局长杨立勇被认为是当地官场公开报道最喜欢的官员,为什么被网络舆论认为是操纵邓玉娇案的“黑手党”?
巴东当地当局为什么一度陷入“说什么都会被读者激怒而死”的困境? 政府的意图和舆论应该如何良性共存和相互作用?
巴东——暴风雨眼中的37天,或者可以找到一些答案。
2009年6月16日上午,邓玉娇案件在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门口聚集了300到400人,想知道开庭情况。 群众身边有穿着便服维持秩序的武装警察,气氛严肃。
法院门口约1公里的道路上,实施了临时交通管制,有消息说邓玉娇故意成立伤害罪,但免除刑事处罚时,群众很长时间没有分散。
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町发生的刑事事件被当地人称为“三特”(也就是特殊时间、特殊场所、特殊身份)事件。 晚上8点,一名官员在色情浴场被刺身亡,简单的故事收集了重大情报事件的所有要素。 警察早期公布的比较模糊的事件,给了公众很大的解释空间。 从5月10日到6月16日,律师突然“解雇”,在野三关町殴打记者,在巴东城“半戒严”等,公众和巴东政府的感情越来越对立。 邓玉娇案逐渐演变为邓玉娇事,巴东政府陷入了空前的信任危机。
巴东城的37天,是风云奇怪的37天。
●到5月21日
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媒体
5月10日,在湖北巴东县野三关町雄风酒店梦幻城,该镇最有名的娱乐场所发生了民女邓玉娇刺杀镇官员邓贵大的事件。
对这个刑事案件少、平静的城市来说,这是城市的大事,但没有人认为会成为全国性的舆论风暴。
几天前,镇上“麻木”(湖北三轮汽车)的司机对拨来的全国记者感到吃惊:发生了什么事,你们为最小的孩子感兴趣吗?
巴东政府也不认为会成为舆论的大事件,但那时对媒体的采访比较开放。
5月12日,5月18日,巴东警察发布了事件通报: 5月10日下午7点30分左右,镇招商主任邓贵大、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黄德智和镇财经所干部邓中佳在雄风酒店梦城休闲,为邓玉娇提供“异性洗浴”服务哦。
野三关町向记者提交了邓贵大的三人资料。 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宋俊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局长杨立勇也接受媒体采访,详细解决了事件。
但是,公众的疑问无法从比较模糊的事件中解释。 烈女是反抗流氓官员,还是交易不争而引起凶案? 巴东警察为什么要把事件通报变更三次,把“特殊服务”变成“异性服务”,把“推倒”变成“推”? 为什么要否定《长江商报》、《楚天都市报》、《恩施晚报》迄今为止的报道?
南方周末的记者调查显示,邓贵大、黄德智、邓中佳都是土生土长的野三关人,作为普通的乡村官员,拥有的社会资源仅限于野三关这6万多人的城镇。
据巴东县司法系统官员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事件实际上在5月19日发生了安静的变化。 巴东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亲自写了第三次事件通报,杨先生完全没有预料到该通报会引起舆论的反对,写完后也相当满意。 他委托朋友参照时,对网上这一通报的指责已经爆发了。
这个人说:“他本来应该让这个事件透明一点,否则就在媒体上发表新闻,试图更严密地表达事件,没想到给自己惹了祸。” 杨不公布事件,就没有人怪他。 反正不公布新闻是政府工作的常态。 但他说,上司指责他没有要求指示,读者指责他强调邓玉娇的杀人故意。
上述人士认为警察这样做是因为“不排除地方事务机关的工作粗糙”,但更重要的是为了习性,试图让政府形象从事件中“选择”。 这也是中国基层官员工作的惯例,为了维持一方的稳定,基层官员需要很高的“技术”,安抚各利益相关公司,避免一方的不满使事件变大。 考虑到人情、双方背后的资源等各种因素,法律因素反而最少。 在这件事上,警察有四个方面的行为是邓玉娇方案发展的重要原因。
一、在最初的事件通报中,只有3人去梦幻城收费,故意淡化其行为的前因。 直到纪委做出对黄德智、邓中佳的处分决定,公众才知道受到了福成矿业的“款待”,而不是简单的“喝酒陪别人花钱”。
隐瞒4000元的来源。 邓贵大作为每月只有一千多元工资的公务员,把这么多钱带到娱乐场所是不合理的。
三、对黄德智“放任自流”,不加控制。 后来,当我意识到黄有问题时,警察非常被动。
四、否认第二次事件通报。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随着案件搜查的进行,发现了更多的细节,表现也尽可能准确地接近是正常现象。 《长江商报》等媒体的报道是有关部门带头采访的。 但是,由于报道和通报有差异,警察只能否定。
这四个方面的行为引起了网络舆论的广泛质疑,“邓玉娇”的维权网迅速建立,“邓玉娇无罪”、“烈女斗贪欲官”是最重要的声音。 根据中央电视台的投票调查,认为“邓玉娇是正当防卫,应该无罪释放”的投票数达到92%以上。 网友“屠夫”跑到巴东,慰问邓玉娇的家人和她自己。
这些“交易”到5月21日为止,没有受到各方的“重视”。 巴东政府一如既往地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媒体。
●5月21日至5月25日
"不管你说什么,都会被读者骂死. "
邓玉娇事件在网络引起舆论热潮后,很快就震惊了恩施州公安局、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委政府。
5月21日,恩施州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谭先振、纪委书记王建民赴巴东进行调查。 5月21日,邓玉娇的代理律师夏霖、夏楠在看守所举行记者招待会,号啕大哭,弹出了“邓玉娇遭受性侵犯”的复印件,局势急转直下。
第二天,巴东政府设立了“邓玉娇案”信息新闻发布中心,县委推广部、政府信息处理的员工值班接到电话,每天晚上工作到12点。 到目前为止,这个事件的消息是警察发表的,从这天开始由政府发表,情报发言人欧阳开平也正式登场了。
律师对性侵犯的指控符合读者对“烈女暴力”的想象,巴东政府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
警察公布的案件和律师披露案件的最大区别是是否有性侵犯的情节。 5月25日晚上8点,两位律师向巴东警察提交了黄德智涉嫌强奸的起诉书,认为黄德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未遂)。
夏霖认为,进行性侵犯的是黄,邓玉娇杀的是邓玉娇,但这里的强奸(未遂)是连续的过程,邓贵大和黄德智是共同犯罪。 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对强奸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有无限防卫权。
是否有性侵犯需要人证和物证的支持。 当时的人证只有黄一人,物证邓玉娇的内衣由母亲张树梅于5月22日意外清洗。 “这就成了邓玉娇的供述孤证”夏霖说,在发现性侵犯的事实后,张树梅被警察带走,发现物证丢失,不得不怀疑有人故意破坏证据。
5月23日,巴东官网长江巴东信息网宣布,在征得张树梅完全同意之前,将“解雇”夏霖、夏楠两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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