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澄清了购买补贴变化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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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财政局关于明确办理变更采购补贴的通知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宁波市财政局〔2017〕65号)文件要求,现就购房补贴相关事宜变更如下:
一、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购房的户主,其商品房已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结算发票,或其产权已登记并接受二手房交易,但未申请住房补贴的,可于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手续并申请住房补贴。
2.原则上,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已备案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出具2017年后交付结算发票的购房人的住房补贴申请,应在交付结算发票后六个月内办理。
北仑区财政局
2017年2月17日
哪些房子可以享受补贴
房子的类型
购买时间
补贴范围
居住的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际缴纳契税的50%
非住宅的
(商业和办公楼)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实际缴纳契税的50%
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际缴纳契税的80%
注:对于同一栋房屋,符合多项购房补贴政策(如大学生购房补贴等)的。),他们可以选择任何一个,不能重复享受。
那么,公民在申请补贴时应该带什么材料呢?
商品房购买者
《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备案;
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证明;
身份证;
用银行卡申请补贴。
二手房买家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和《产权登记受理表》;
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证明;
身份证;
用银行卡申请补贴。
北仑市民能去哪里
面积
处理地址
北仑区
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19号窗口
大榭开发区
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南楼2楼
宁波自由贸易区
北仑区兴业大道1号宁波保税区大厦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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