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虹桥侵权案水落石出 《花溪》杂志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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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红霞实习生肖建: 1999年11月17日,画江县招商局局长赵福宇状告报道虹桥血事件内幕的贵州 《花溪》杂志名誉侵权事件在重庆市中院开庭。 昨天( 31 )日,记者从有关方面得知,该事件在《花溪》杂志上认输结束。
1999年7月,《花溪》杂志在总第237期刊登了“虹桥血事件内幕”的纪实报告主题,第51页记载了“古剑 乡财政赤字200多万元,由于原党委书记的浪费和贪污,没有人调查,反而作为招商局长提交给张开科。 画江县招商局 长赵福宇原来是古剑乡党委书记,他认为这篇文章的报道不真实,侵犯了其名誉权,向法院起诉。
最近,经过重庆市中院调解,赵福宇和《花溪》杂志达成协议:一、《花溪》在2000年第一期显著位置刊登了道歉 声明,向赵福宇道歉。 二、《花溪》杂志社赔偿赵精神损失费2000元三、诉讼费用由《花溪》杂志社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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