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税局:达到起征点都要缴税 网上监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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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昨日对“中国首张个人网上商店税单开通”的报道做出回应
本报讯(记者何)针对“武汉开征中国首家个人网上商店”的报道,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昨日否认对网上商店专门征税,同时否认“选择化肥征税”。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相关人士昨日也表示,只要交易发生在中国,就应该纳税,实体店和网店没有区别,但单纯网上交易的网店很难监管税收。
不是专门针对网上商店征税的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指出,新闻媒体报道的“我的1%”女装店,实体店武汉赵娜服装有限公司,2009年在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桥口区分局办理税务登记,生产经营服装业务,属于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根据我局税务稽查,武汉赵娜服装有限公司主要通过实体店和“我的1%”网店销售女装,2010年销售收入1.05亿元。
武汉国税强调商品交易的纳税政策基础不受交易方式的影响。“我的1%”淘宝店只是武汉赵娜服装有限公司的销售渠道之一,该公司还有其他正常的实体销售渠道。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更换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无论劳务商品交易方式和结算形式如何,只要纳税人实现了商品交易行为,就有纳税义务。
武汉国税意味着作为实体店,武汉赵娜服装有限公司应承担纳税义务。因此,根据已核实的销售收入不含税情况,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确定纳税人2010年应缴纳增值税316.3万元,企业所得税105.95万元,滞纳金430.79万元。
征税标准不看网上商店的水平
针对媒体报道中提到的“韩皇冠级以上淘宝网上商店将纳入我市税收征管范围”和“皇冠级以下淘宝网上商店暂不征税,但将接受监管”的说法,武汉国税否认其曾作出过这样的声明,并表示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只要商品交易达到征税门槛,就会被征税,而不是根据网上的级别和可信度来判断是否征税。
昨日,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相关人士也表示,只要交易在中国进行,就要纳税,实体店和网店没有区别,但网店很难进行税务监管,国家税务部门也会向上级部门报告这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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