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上网店 政府“雁过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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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开出了中国第一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店的“我的1%”征收了430多万元的税款。6月28日,这条新闻在各大网站上被“疯狂地”转载,一块石头激起了成千上万的波澜。据悉,武汉淘宝皇冠级网店将纳入税收征管范围。
政府:“落雁后拔毛”?
在中国发生的所有交易都应该征税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负责人表示,虽然中国尚未出台对网上商户征税的具体措施,但我国税法规定,在中国发生的所有交易都应征税。
武汉网店“我的1%”的信用等级已经达到了3个金克朗,这意味着总共有200多万笔交易。根据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掌握的数据,该店2010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因此决定2010年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共计430.79万元。
这是目前国内首次对个人网上商店征税。这起税务案件是否意味着武汉将把个人网上商店纳入税收监管?上述负责人表示,将根据网上商店的规模采取不同的收集和管理方法。目前,税务部门已经谈及武汉另外四家淘宝金冠网店,要求退税;已达到皇冠级的网上商店出具的税务登记申报通知书纳入征收管理范围;皇冠级别以下的网上商店暂时不征税,但将受到监管。
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网购市场的交易规模达到498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2%,其中近4000亿元发生在淘宝网。
网络商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话
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走标准化发展之路;如果税收超出了允许范围,你必须关闭商店
“今天,‘我的1%’似乎成了新闻热点。谢谢你对我们的关心,谢谢你。”昨天,当记者打开“我的1%”网站的主页时,他发现这样一个标语在显眼的位置。
“我的100%”的负责人周勤年说,要做大做强,企业必须走标准化发展的道路,纳税后他感到“轻松”。目前,该店已与知名风险投资机构idg签约,今年将获得近100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成为湖北首家获得风险投资的个人网店。
令记者惊讶的是,在采访中,大多数网络运营商,如"我的1% ",都愿意接受管理部门的征税决定。“梦想融合”是淘宝网的皇冠卖家,负责人告诉记者,“纳税只是时间问题,我们已经做好了准备。如果我们必须纳税,我们只能进一步降低成本。当然,纳税不应以“信誉”(皇冠)为基础,而应以实际销售额为基础。”
网络商人似乎对税收有所准备,这与政府早期的布局有关。2010年7月1日,《网上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国内网上商店开始进入“实名制”时代。市场普遍预期这是对网上商店征税的“前奏”。
当然,许多网络运营商都对税收表示了关注和不满。许嵩在淘宝上开了一家电子数码产品网店,并努力在五年内成为双冠。在他看来,由于不同行业的利润点不同,如果都按照统一的标准征税,那么经营电子和数字产品的网上商店就会亏损甚至赔钱。
专家:时机还没有到来
我们还应该听取各方对征收对象、税种、比例和时机的意见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经营的网店,依法纳税都是一种义务。”昨日,湖北经济学院电子商务教师毛志斌在接受《国际金融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但是,管理部门在征收对象、税收征收、征收比例、征收时机等问题上,应该听取各方意见。”
在毛志斌看来,按照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不存在税收条件。他告诉记者:“与征收对象和征收比例相比,我们更关心的是被征收的钱是用来干什么的?”毛志斌认为,“电子商务在中国还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政府应该采取更多的扶持政策。”
"与传统商业相比,网上商店打破了地理界限,其商业模式是革命性的."艾瑞咨询(iResearch Consulting)分析师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店主的位置、注册地(企业网店)、营业地和仓库可能不在同一个地方,有些网店会根据最优方案只细分为营业环节,放在不同的地方。
苏进一步分析,对一定规模以上的网上商店征税,不宜直接沿用以往适合传统商业环境的税收制度,而应根据电子商务的特点创新税收制度和征税方式,既要照顾到电子商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又要使社会从不断发展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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