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八年之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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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后,淘宝的目标已经从“从零开始”转变为“从零开始”。对于淘宝来说,它可能面临更大的挑战。
这是淘宝人讲得最多的故事:
阿里巴巴有四个孩子:老大哥b2b很有天赋,但是因为他的家庭很穷,如果他没有从小学毕业,他就会出来工作来养活全家;如今,二儿子淘宝已经大学毕业,这不仅能养活全家,而且有足够的能力培养研究生支付宝和博士后阿里巴巴云。
这个故事表明,经过八年多的成长,淘宝已经成长起来,并且实际上已经成为阿里巴巴集团的主要收入来源。
增长的代价也很明显。淘宝不再是过去无忧无虑的少年,而是充满烦恼。由于过早成为明星,业内对淘宝成年人的期望越来越高。相应地,指责和批评开始持续不断。在淘宝内部,如何应对快速变化的电子商务市场中出现的新商业模式,的确是淘宝面临的一大挑战。
担心假货
6月1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在互联网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案件。主犯李志峰因在淘宝上销售假冒世界名牌商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单独来看,这实际上只是一个侵犯知识产权的正常案例。无论从利润的多少还是判决的结果来看,李志峰的案子本身都可以被描述为普通的,没有什么特别的。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案例,引起了政府高层的关注。这是201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的全国十大打假典型案例中的第一个,国务院办公厅已将重点监管案例列入。
这当然与淘宝有关。自淘宝创立之日起,关于假冒商品的讨论就从未停止过,而且在过去的两年里几乎达到了顶峰。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等9个部委为此下发了专项文件,要求淘宝等网上购物平台主动假冒商品。
在《关于进一步推进网上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中,淘宝等网上购物平台的职责也首次明确:承担市场组织者的责任,采取技术手段屏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信息,建立24小时在线检查制度,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这意味着淘宝必须对淘宝上的每一个侵权案件承担直接责任。事实上,淘宝也被置于假冒的风口浪尖。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网络监管研究中心主任阿拉莫斯认为,虽然不能否认淘宝等平台在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时有不可忽视的责任和过失,但将淘宝上的假冒伪劣商品直接归属于淘宝是不公平的,网上的假冒伪劣商品也离不开线下环境。通过研究,Alamus发现人均gdp处于三四千美元的阶段,而且几乎所有国家都经历过集中假冒商品的现象。
“我国正处于这个阶段,我们的市场体系本身还在不断建设和完善之中,许多环节跟不上。”阿拉莫斯认为,网上假冒商品的泛滥只是线下现实的集中反映。
“此外,淘宝的电子商务平台本身并不销售产品,因为淘宝本身不能成为侵权的主体。”阿拉莫斯说,正常的程序应该是“谁卖谁负责”。
对于淘宝假货泛滥的问题,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也大声疾呼:“淘宝没有在肉中添加瘦肉精,没有在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假货也在造假过程中。”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标题:淘宝:八年之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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