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股权转让引纷争 马云称分歧在于协议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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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获得中央银行发放的第三方支付许可作为内资,阿里巴巴(行情、信息、评论)集团在过去两年对阿里巴巴集团子公司支付宝进行了重组和股权变动,引起了阿里巴巴集团大股东雅虎和软银的不满,阿里巴巴最近陷入了“违背合同精神”的泥潭。为此,阿里巴巴于14日召开媒体沟通会议,回应支付宝事件。阿里巴巴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云表示,支付宝股权转让是在董事会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雅虎和软银对支付宝态度不同的关键在于是否坚持“协议控制”。
更改授权支付宝的权益
2010年6月,中央银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非金融机构在提供支付服务时,必须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才能成为支付机构。《办法》还规定,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投资者的资格和出资比例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阿里巴巴集团的子公司支付宝已经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私人第三方支付企业。据易观国际统计,2011年第一季度,支付宝在中国第三方在线支付市场占据第一位,份额为45.5%。为了成功获得央行作为内资发行的第一批第三方支付许可证,阿里巴巴于2009年和2010年两次将所有支付宝股份转让给马云控股的另一家新公司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当时,股权转让没有引起外界的注意。
直到今年5月11日,雅虎!阿里巴巴集团的主要股东之一阿里巴巴集团向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一份文件,称持有阿里巴巴集团43%股份的阿里巴巴集团已将支付宝的所有权转让给马云控制的一家新公司。根据该文件,为了尽快获得监管机构的许可,阿里巴巴对支付宝进行了重组,支付宝将成为一家中国国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马云持有该公司的大部分股份。
支付宝立即向外界发表声明,称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根据中央银行2010年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机构国内资本绝对持股比例的相关要求,为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将其所有权转让给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述资金转移后,支付宝、银联、快钱、汇通等2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于今年5月26日获得了央行发放的第一批支付许可证。该许可证的颁发被认为是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马云被指控“违反了合同精神。”
虽然支付宝成功获得了央行发放的第一批牌照,但阿里巴巴集团与雅虎、软银之间因股权变动引发的纠纷远未结束,甚至愈演愈烈。一些分析师认为,马云未经董事会同意擅自从阿里巴巴集团转让支付宝股份违反了合同原则。这种行为是非法操作,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阿里巴巴集团大股东雅虎和软银的合法权益。
在回应外界质疑时,马云14日表示,对于支付宝的股权转让,“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由杨致远、孙正义、马云和蔡崇信四人组成。我们没有董事会决议。2009年,有一份会议记录。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去获得第三方支付许可,进行支付宝的股权转让。”
马云说,根据央行的规定,如果支付宝有外资结构,必须报经批准。如果支付宝没有按照100%的国内资本进行处理,它甚至没有资格申请。支付宝能否获得许可不仅涉及支付宝,还涉及阿里巴巴、淘宝和消费者。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他决定先宣布股权转让,然后在第二天召开董事会讨论薪酬问题。
同时,他强调,“支付宝现在是一个商业利益的谈判问题,这与合同精神无关。”支付宝的薪酬谈判当然可以达成,除非你能改变央行的政策。当时,转让支付宝是唯一正确的决定,这并不完美,但必须这样做。”
关于股权补偿,马云表示,与杨致远和孙正义的谈判仍在进行中。“我们三个都在积极乐观地前进,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详细的谈判。”
分歧的关键在于是否坚持“协议控制”
在马云看来,他与孙正义和杨致远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坚持协议控制”。孙鹤阳认为可以通过协议控制,但这并不符合央行对国内资本100%控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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