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就欧盟反垄断裁决提出上诉 欲推翻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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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的“新闻地平线”报道,昨晚晚些时候在北京时间,欧洲法院开始就微软的反垄断罚款上诉案举行听证会。最初,人们认为这一判断最重要的一点是,它将微软置于难以置信的监管之下,而处理ie浏览器的每一步行动都在欧盟反垄断机构的眼皮底下。
然而,叛逆的微软不符合欧盟提出的兼容性要求。2008年,欧盟委员会认为微软没有按照判决行事,顽固的欧洲人再次裁定微软犯有反垄断罪,并对微软处以8.99亿欧元的双倍罚款。同年5月,微软上诉并试图推翻判决,但只得到“维持原判”。
一些内部人士表示,欧洲法院对此案的审理是微软推翻8.99亿欧元罚款的最后机会。然而,中国知名it专家侯志强表示,微软的上诉可能不是为了8.99亿元人民币,而是试图挑战欧盟反垄断机构的权力。
侯志强:微软案似乎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对反垄断机构权利的挑战。如今,欧盟反垄断机构的权利限制越来越受到关注。
近年来,欧盟大力打击企业市场的垄断行为。从2001年起,8家维生素制造商因参与非法卡特尔被罚款8.85亿欧元,到2004年,微软被罚款,去年,欧盟对英特尔罚款10.6亿欧元。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多次创下企业反垄断处罚金额的新纪录。在这次审判中,人们不仅关注微软,也关注许多美国公司,如英特尔。
事实表明,跨国公司的来源国不能决定反垄断的司法权威。在美国和欧盟,前者似乎强调市场,而后者则依赖于管理。这两种商业精神如何共存?哪个更有利于时代的发展,哪个更适合时代的发展?中国之声特约评论员马晓霖认为:
马晓霖:欧洲可能会更加关注法律原则、公平和关注公众消费者的利益。美国强调个人自由竞争和创新,并鼓励此类私营企业做大做强。然而,当整个经济陷入萧条,当一个企业变成巨无霸,影响整个行业甚至公众消费的发展,影响整体经济安全时,欧美在反垄断方面的共同利益就是找到一个交汇点,他们的立场就会趋同。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此时我们要特别小心,特别是当你成为一个跨国企业,当你的服务和产品已经进入其他国家的法律和经济规则的管辖范围时,我们一定要注意入乡随俗,在进入这个国家的时候要求海关,并且遵守当地的法律,这样才能把我们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
标题:微软就欧盟反垄断裁决提出上诉 欲推翻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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