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不正当竞争 瑞星360相继被判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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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段)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360构成对金山网盾声誉的不正当竞争,并强制卸载,法院责令360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公开说明并消除影响,赔偿30万元。
前一天,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公开审理奇虎360诉瑞星不正当竞争案,法院判决瑞星不正当竞争,需要赔偿奇虎20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安全供应商之间“争斗”背后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赢得用户,从而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然而,由于互联网上国内法律的不完善,各公司“施展其神奇的力量”,使用各种手段,这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昨天,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360名保安使用弹出的提示框引导用户同意在提示框中卸载金山网盾。同时,360名保安在引导用户卸载金山网盾后,采用破坏性的方式删除金山网盾,表现出明显的主观恶意。法院认定,360名保安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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