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布通知:国美百盛等企业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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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4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在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知,对部分商贸流通企业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以下简称“查处”),指出部分商贸流通企业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如优惠折扣价格高于原价、优惠券销售价格高于原价、附加条件虚假标注等,并表示将对相关企业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
然而,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许多企业表示他们受到了委屈。
严惩价格欺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调查》中指出,最近主要对一些省会城市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经调查发现,部分商贸流通企业存在优惠折扣价格、优惠券退款促销价格高于原价、降价时虚假原价、促销预存金额时附加条件虚假标注等欺诈行为。
其中,北京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国美电器(微博)有限公司、宝丰路店、南京中央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购物中心)、上海地标广场商业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标广场)、沈阳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北京君泰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被列入曝光名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特别是优惠折扣价格高于原价、优惠券销售价格高于原价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上述价格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和公开曝光的目的是为了惩罚违法经营者,提醒和警示他们严格守法,加强价格自律,遵守商业标准,诚实经营,信守承诺,不要自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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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发改委发布通知:国美百盛等企业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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