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与中国互联网协会签署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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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网北京4月18日电今天(18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与中国互联网协会签署了《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合作备忘录》。经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委托互联网协会调解涉及互联网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和技术合同的知识产权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强调,建立和完善网络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合作,不断完善。备忘录是框架协议和基础,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
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席胡启恒出席备忘录签字仪式并发表讲话。
备忘录内容显示,如果地方人民法院在审理网络版权等案件中需要就相关专业技术问题提供技术咨询,可以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推荐相关技术专家;经当事人同意,各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可以依法委托中国调解中心互联网协会对双方或一方为互联网单位的互联网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与中国互联网协会应加强信息沟通,积极开展互联网科技知识、法律专业培训和讨论等方面的合作。
签字仪式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举办了“构建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研讨会”。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互联网企业、权利人和网络媒体的7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标题:最高法与中国互联网协会签署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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