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中科技首开债权人会议 永中软件合法性是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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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上午9点30分,永中科技前总经理曹参坐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庭的第一排,直视着永中科技现任董事长方存浩。
在同一天举行的永中科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公司的债权总额已达5600多万元。然而,永中科院投资的永中软件是否符合成立条件,公司知识产权的评估值是否过低,成为争论的焦点。
这背后是中外股东之间的长期纠纷。在艰难的僵局下,这家曾经打出“挑战微软办公室”口号的企业,现在濒临破产。破产财产分配计划没有通过
《国家商报》记者在债权人会议上了解到,永中科技的破产申请是由无锡高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当天共有17名债权人出席了会议,债权总额约为5610万元,占全部债权的99%。
根据永中科技经理提交的报告,根据审计评估报告,永中科技资不抵债,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宣告破产的基本条件。“管理人将根据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审议意见,及时向人民法院申报债务人破产。”
这份“经理工作报告”也成为当天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三份文件之一,而“应收主债权清单”、永中科技的“物业管理、价格变动计划”和“破产财产分配计划”则没有在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
在债权人会议上,许多债权人在发言中提到了他们对公司可能破产清算的不满。该公司前总经理曹参也经常提起车牌,并对许多报道发表意见。许多债权人也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质疑公司的知识产权评估值是否过低。投资永中软件的合法性质疑
根据2009年10月27日经理工作报告中所引用的董事会决议,永中科技于2009年11月27日成立了无锡永中软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501万元),由Hidesuke出资10000元,华软风险投资无锡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华软风险投资)自那时起至2010年1月7日,华软风险投资转让了所持有的50.96%的股权(人民币1274.5096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0日,永中科技拥有永中软件51%的股份,华软创业投资拥有永中软件49%的股份。
这也是双方一系列争议的焦点。
曹参告诉记者:“作为永中科技的董事,我知道永中科技从来没有和华软创投这个特定的投资者讨论过投资永中软件和投资的具体条款,所以这个投资是没有根据的,不能成立。”一旦永中软件的成立被认定为“无法律依据,不能成立”,永中科技并不真正持有永中软件的股份,永中软件没有合法授权使用永中科技的知识产权。
曹参提出的依据是,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决议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公司会议纪要显示,相关投资事项为3票赞成、2票反对。“这至多是一个一般授权。”曹参认为。
对此,永中软件执行副总裁王表示,“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永中软件能否成立?怎么可能通过工商部门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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