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新规设冷静期 用户可无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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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商务部正式发布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鼓励平台运营商建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故取消订单。
据《北京晚报》报道,商务部信息技术司司长李金琦表示,冷静期制度“让消费者在购物后有一段时间的思考和犹豫,如果他们觉得订单太冲动,可以毫无理由地退货。”这种设置可以减少网上购物者冲动购物的机会,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树立平台运营商的品牌形象。
Zhongxin.com it频道记者注意到,关于设立冷却期制度的规定出现在《平台运营商对车站运营商的管理和指导》的内容中,并不是强制性的。相关网上交易平台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适的“冷静期”制度。
该规范还指出,网页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商品应从多个角度和方向展示,商品的颜色、尺寸和比例不得扭曲或显示不正确;有缺陷的货物应通过图片充分说明和展示。
此外,根据交易限额,日交易量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配备远程灾难备份系统。同时,对于目标金额高于5万元的网上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应提示双方使用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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