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经销商不退款遭投诉 分销模式损害消费者利益
本篇文章651字,读完约2分钟
据中国之声“新闻地平线”报道,今天,ipad2将在美国正式推出。该公司表示,最近向2月18日至3月3日购买ipad世代的用户退还了1100元人民币的差价。然而,经销商的退款态度却大相径庭,退款阵营被分割和重组。在混乱的纠纷中,苹果总是守口如瓶。
昨天,记者采访了苹果公司中国区公关总监黄。
记者:我现在想向你确认一下。苹果最初说了什么?
黄:我们的官方网站上有一个政策。这项政策一直存在,不仅对ipad如此,对其他产品也是如此。这项政策已经在世界各地实施。它的目标是零售商店,你可以为所有购买产品的人做到这一点。苹果有这样的承诺。
记者登录苹果官方网站中国,在零售店购买了该政策。在对“定价”的描述中,他写道:“如果苹果在您购买任何苹果品牌产品之日起的十四(14)个日历日内降低了您购买的产品的价格,您可以要求退还已付价格与当前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您需要提供原始购买收据,并且必须在降价之日起十四(14)个日历日内申请退款。”
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问题的关键在于苹果的承诺是否限制和区别消费者,如果没有,是否应该平等对待所有消费者。
吴:在这个政策中,只有从我的总部购买的消费者可以弥补差额,或者只有我的。这个限制性的词非常重要。
显然,苹果官方网站没有区分苹果买家。黄的回答使用了“零售店”的概念,并没有区分苹果的直营店和分销商的商店。
记者还提到了苹果政策的英文版本。作为一个全球性的原创表达,记者发现购买者之间并没有因为直营店或分销商而有所区别。
上一页123下一页
标题:苹果经销商不退款遭投诉 分销模式损害消费者利益
地址:http://www.n4ti.com/nbzx/11445.html
免责声明:宁波晚报为您24小时滚动报道宁波新闻,宁波资讯,宁波时事等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宁波晚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