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西门子并购摩托罗拉案前景堪忧
本篇文章1276字,读完约3分钟
在收购摩托罗拉网络业务部门的过程中,诺基亚西门子通信(以下简称“诺基亚西门子通信”)面临着两大挑战:可能因侵犯知识产权而引发的更高层次的法律纠纷,以及随着时间的推移,并购业务目标的泡沫越来越大。
Noci给他施加压力?
2月22日,美国法院全力支持华为对摩托罗拉的诉讼,发布了初步禁令,禁止摩托罗拉向Noci转让华为的任何机密信息,并提出了具体的实施要求。这对Noci收购摩托罗拉网络业务部门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华盛顿邮报》此前评论称,华为起诉摩托罗拉,这是中国企业首次利用知识产权作为武器来对付美国企业。正如经济学家郎咸平在一次采访中所说,“当华为起诉摩托罗拉时,一天之内美国报纸上有数百篇报道,而在中国却没有多少声音。”这真是令人惊讶,我不明白。”他说,“另一个令人惊讶的是,这个案件对西方的影响太大了。他们认为这是不可想象的。一家中国公司竟敢在知识产权方面起诉美国公司,它不是一家普通的小公司,而是摩托罗拉。”
郎咸平说,“中国公司终于亮出了他们的剑。”郎咸平在美国法院做出有利于华为的判决前做出了上述声明,而实际进展表明,这把闪亮的剑确实起到了相应的作用。
然而,习惯于袖手旁观的西方企业,仍对中国企业保持一贯的蔑视态度。即使在法院判决后,Noci发言人riitta mard表示,他将努力在第一季度完成摩托罗拉相关业务的合并。Noci还告诉外国媒体,这笔交易需要九个国家的审查,八个国家已经公布了它。中国商务部正在审查诺基亚西门子和摩托罗拉之间的交易。一些人认为,Noci的举动是在向中国政府施压,要求其尽快公布这笔交易。
法律和知识产权专家谢明敦曾向媒体表示,“中国应扩大《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进一步加强对跨国企业在华资金和交易的监管和审查,特别是那些可能损害中国高新技术(600730)的行为。”)技术产业和产业利益的交易。“统计数据显示,美国公司海外收购失败率仅为1%,而中国公司海外收购失败率高达11%,这与中国公司海外收购经常受阻、西方公司在华交易经常受到地方政府鼓励有关。
但即便如此,与Nosy的直接新闻发言人类似,被收购对象被判定处于不利地位,在西方,坚持在短时间内完成交易并通过新闻渠道向相关政府施压的情况很少。
谢明敦建议,中国政府应借鉴美国的相关规定和法规,特别是美国的“337法案”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特别调查机制,立即启动对中国关联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进而将保护中国关联企业、行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利益置于战略地位。谢明顿此前对媒体表示,安健环与摩托罗拉交易的问题完全适用美国的“337”条款,美国的许多法律并不是用来限制国内企业,而是用来限制外国企业。“中国也应该学习这些经验并通过立法。或新的司法解释来保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从大环境来看,我国希望与美国保持良好关系,但美国的一些做法也应该给我们一些启示。我们不能被动地和他谈一件事。中国应该有新思维。美国乃至外国跨国公司,特别是高科技企业在中国的投资,应该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来看。监督,包括反不正当竞争和反不正当贸易。”谢明顿说道。
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诺基亚西门子并购摩托罗拉案前景堪忧
地址:http://www.n4ti.com/nbzx/11322.html
免责声明:宁波晚报为您24小时滚动报道宁波新闻,宁波资讯,宁波时事等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宁波晚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手机操作系统影响用户上网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