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规范开征意见 要求商品信息必须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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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商务部于2月21日公开征求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13日。明确规定,如果您在平台上从事经营活动,应发布您所经营产品的许可证书、认证证书、产品名称、生产商等信息。
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运营商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遵守相关规范,并督促台站运营商建立和实施各种商品信誉制度。此外,明确从事经营活动的,还应当公布从其经营的产品中获得的许可证书、认证证书、产品名称、生产者等信息。
曝光草稿还对产品图片信息提出了某些要求。网页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必须是真实的。实物(有形)商品应从多个角度和方向展示,商品的颜色、尺寸和比例不得扭曲或展示不当;有缺陷的货物应通过图片充分说明和展示。
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征求意见稿》鼓励平台运营商建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故取消订单。此外,平台运营商应督促站内交易运营商开具购买凭证、服务凭证及相关凭证。
标题: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规范开征意见 要求商品信息必须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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